设备买卖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买卖合同1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机电设备类)
出卖人: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数量及计量单位
2.1 数量:
2.2 计量单位:
2.2 供货内容:(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3.3有无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人民币,含17%增值税价):
小写:
大写: 元
4.2 合同价款构成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 验收标准:
8.1.2 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卖人负责。
8.2 安装调试
8.2.1 出卖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1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给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2.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出卖人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 质量保证期满后,出卖人凭使用单位的验收意见和产品使用合格证明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5 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机电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
12.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出卖人造成损失。
13.2 如发生12.2.3情形, 买受人不予返还出卖人质保,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元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13.3 出卖人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3.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此处隐藏16156个字……行承担。
8.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__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__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__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设备买卖合同14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
标的价: 元。( )
第二条 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 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地址: 。
第五条 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 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锅炉验收合格时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15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器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格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2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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