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产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产合同 篇1隆成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买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隆城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
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的维修基金,卖
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
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如有)不在
退回。另外,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第三条 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 ),卖方保证对该物业
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
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该物业之情况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
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
该物业不能交易过户手续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整(¥ 元),该成交价不因房管局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如有
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
有限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买方应按照附件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楼款支付给卖方(如买卖双方不选择附件中
之付款方式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时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故对该物业的座
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
均予以认可。
第六条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如有)以【买
卖双方各自支付】【 】的方式支付。
第七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
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收获该物业。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卖方
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买卖双方另行签订家私电器清单)】
第九条
第十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
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加
以该物业存在的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
行偿还贷款。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确认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
合同,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
询及中介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
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则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已支付
的咨询及中介费。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经纪方不代收代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资金
交易托管业务。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
属证明原件交给经纪方,并由买卖双方公证委托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应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
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需退回买方已付的
所有费用。
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
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
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应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
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
10%作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
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方、买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争议且无法协
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如卖方或买方委托他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则卖方或买方的委托代理人同意向
经纪方连带承担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卖方同意买方或经纪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户,视同卖方已收取款项: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
天内视为到达。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
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附件一: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 ……此处隐藏3688个字……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房产所有权证。
第三条:乙方没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乙方已对此条款充分理解、知晓。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房产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
第五条:甲方保留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收回该房产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出售该房,甲方有权索要乙方出售该房时的所有房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
附件:
1、购房缴费单据
2、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产合同 篇7甲方: (房产经纪人)
乙方: (房产中介公司)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确认与保证: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愿签署本合同,并且确认不能仅依据本合同而获得商业利益和成功;承认房地产中介服务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成功须依据自身的商业能力和努力。
3、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1) 对本合约的履行、传达将不违反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亦不会在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约中列有违反本合约规定的条款;
2)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编号: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3、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范围:
1) 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2) 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2、甲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再次注册。
3、关于房地产中介营业事务,均由乙方依法执行,甲方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也无须在乙方办公地点上班。 但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亏损及对任何客户、第三人索赔等赔偿责任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6、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二)将甲方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借给任何其它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
(三)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其它房地产中介服务。
7、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转让给乙方使用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成立的;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四、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正式转归给甲方使用。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各方签署书面文件表示同意。
5、凡因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变更等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六、特别约定
1、乙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相关资格证书,并有权追究一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工资报酬500元,
3、支付方式:每月 支付当月工资。
七、违约规定
1、合同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
2、凡出现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八、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2、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项下的任和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署正本一式叁份,自甲、乙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3、任何一方如变更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信件交给速递服务公司后七(7)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或者,如以传真发出通知,发出后一(1)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并应发出上述确认信件。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部门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日期: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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